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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
    Time:2014-7-15

    一、简介

    ——IEC成立于1906年,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,总部设在日内瓦。1947年ISO成立后,IEC曾作为电工部门并入ISO,但在技术上、财务上仍保持其独立性。根据1976年ISO与IEC的新协议,两组织都是法律上独立的组织,IEC负责有关电工、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,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。IEC的宗旨是促进电工、电子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国际合作,增进相互了解。工作领域包括了电力、电子、电信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。现已制订国际电工标准3000多个。

    二、组织情况

    ——IEC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。目前有53个成员国,称为IEC国家委员会,每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作为其成员。每个成员国都是理事会成员,理事会会议一年一次,称为IEC年会,轮流在各个成员国召开。执行委员会处理理事会交办的事项。

    ——IEC的技术工作由执委会(CA)负责。执委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分为A、B、C三个组,分别在不同领域同时处理标准制订工作中的协调问题。 IEC目前有104个技术委员会、143个分技术委员会。我国于1957年成为IEC的执委会成员。

    三、与通信有关的技术委员会

    IEC与通信有关的技术委员会主要有: TC1 名词术语; TC3 文件编制和图形号; TC12 无线电通信; TC46 通信和信号传输用电缆、电线、波导、RF连接器和附件; CISPR 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; TC77 电器设备(包括网络)之间的电磁兼容性; TC92 音频、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的安全; TC100 音频、视频和多媒体系统与设备; TC102?用于移动业务和卫星通信系统设备;?TC103 无线电通信的发射设备; JTC1/SC25 信息技术设备的互连; JTC1/SC6 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与通信。

    IEC对于电磁兼容方面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。承担研究工作的主要是电磁兼容咨询委员会(ACEC)、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(CISPR)和TC77。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,IEC拟在电磁兼容方面开展认证工作。

    四、IEC与ISO

    IEC与ISO的共同之处:它们使用共同的技术工作导则,遵循共同的工作程序。在信息技术方面ISO与IEC成立了联合技术委员会(JTC1)负责制订信息技术领域中的国际标准,秘书处由美国标准学会(ANSI)担任,它是ISO、IEC****的技术委员会,其工作量几乎是ISO、IEC的1/3,发布的国际标准也是1/3,且更新很快。该委员会经ISO、IEC理事会授权使用特殊的标准制订程序,因此标准制订周期短,出标准快,但标准的寿命也短,有的几个月之内发布,过了几个月又马上开始修订。这主要是信息技术迅速发展造成的。该委员会下设20多个分委员会,其制订的最有名的OSI(开放系统互联)标准,成为各计算机网络之间进行接口的权威技术,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IEC与ISO使用共同的情报中心,为各国及国际组织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,相互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。

    IEC与ISO****的区别是工作模式的不同。ISO的工作模式是分散型的,技术工作主要由各国承担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管理,ISO中央秘书处负责协商,只有到了国际标准草案(DIS)阶段ISO才予以介入。而IEC采取集中管理模式,即所有的文 件从一开始就由IEC中央办公室负责管理。